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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后李先生和儿子在小区散步时,有一条未牵绳的小狗冲出扑向他儿子,并咬伤了他的胳膊。为了保护儿子,李先生用脚踹小狗。但因为用力过猛,将小狗踹死了。后来,狗主人说这条狗十分名贵,要求李先生赔偿损失。对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李先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李先生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遛狗不牵绳导致狗咬人,养狗者要承担侵权责任
养狗者和李先生应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
"type": "single",
"values": [
"C"
]
}拓展
A、B项:根据2024年版《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李先生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A、B项错误。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因此,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李先生不承担责任。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