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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真题

题目详情与解析

单选题

资料分析 · 简单计算

单选题难度 2

单选题仅可选择 1 个选项,选择后会自动切题。

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同比增长7.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68.8%。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3772.5亿元,同比增长7.8%,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53.7%;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实现收入436.5亿元,同比增长10%,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6.2%。
传媒影视板块中,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分别增长8.9%、69.4%和27.9%,三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17.1%;文化休闲板块中,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分别增长18%和1.5倍,两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3%。
2015年1~11月,规模以上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实现收入856.5亿元,同比增长21.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平均增速15.2个百分点;数字内容服务和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分别实现收入17.8亿元和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和53%;全市重点互联网出版单位实现收入373.2亿元,同比增长5.9%。

关于2015年1~11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能够从上述资料中推出的是:

题目选项

A

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之外的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增速为5.1%

B

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总收入为300多亿元

C

上年同期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收入占20个功能区比重低于53.7%

D

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同比收入增量多于数字内容服务行业

标准答案

{
  "type": "single",
  "values": [
    "C"
  ]
}

答案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综合分析,且需选出正确的一项。
第二步,A选项,混合增长率计算,定位文字材料第一段“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增速为7.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68.8%”,可知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平均增速为7.5%-1.2%=6.3%(整体增长率),且20个文化创意产业的收入大于20个文化创意产业之外的收入。根据混合增长率口诀(整体增长率介于部分增长率之间且偏向于基期量大的一侧),可知整体增长率(6.3%)应偏向于20个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增速(7.5%),故所求的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之外的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增速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增速间的差距应大于1.2个百分点,则应低于5.1%(6.3%-1.2%=5.1%),错误。
B选项,现期比重计算中求部分量,定位文字材料“2015年1~11月,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两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3%”,部分量=整体量×比重,代入可得7019.8×3%≈210(亿元),不到300亿元,错误。
C选项,两期比重比较,定位文字材料第一段“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同比增长7.5%……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3772.5亿元,同比增长7.8%,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53.7%”,根据两期比重比较口诀,部分增长率(a)大于整体增长率(b),则比重上升,反之,比重下降。部分增长率(7.8%)大于整体增长率(7.5%),则比重上升,故上年的比重低于53.7%,正确。
D选项,增长量的公式比较,定位文字材料最后一段“2015年1~11月,数字内容服务和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分别实现收入17.8亿元和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和53%”,根据增长量比较口诀(大大则大,一大一小看乘积),根据17.8×25.3%>6.3×53%,则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同比收入增量低于数字内容服务行业,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