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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四万亿元。经初步核算,全面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42578.7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7.8%,增幅高于同期GDP增幅0.3个百分点,其中第二产业增幅比同期GDP第二产业增幅高3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为53.6%,比2010年提高3.9个百分点,占比逐年提高;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5.5%,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速达4.2个百分点,民营经济的作用不断提升,是广东经济增长的主力军。
分行业看,民营经济发展速度快于全部经济类型的行业有工业、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其中民营工业实现增加值15898.95亿元,同比增长9.7%,比全部经济类型工业快3.3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占全部经济类型比重较大的行业有农林牧渔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和房地产业,分别为98.2%、85.3%、73.2%和68.3%;民营经济对GDP贡献率较大的行业有工业、其他服务业,分别为25.7%、11.3%。
【注释】
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
增加值: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余额,反映一定时期内各部门、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也就是本部门、本单位对生产总值提供的份额。
根据资料可知:
2016年广东民营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高于其他经济类型
广东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从2011年开始超过50%
2016年广东的房地产市场中,国有经济占了近三分之一的份额
民营经济仅在部分行业具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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